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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办学校招收简章和广告备案

信息来源于:来凤百姓网 发布时间:2009/12/31
受理机构 来凤县教育局

设立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促进法》第41条

申报要求 申报范围:企业、公民个人。

申报条件: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经办人,并且招生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。

申报材料 1、区级民办教育机构:申请备案需提交学校拟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文稿及电子文稿;2、外地民办学校:申请备案需提交已在审批机关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,以及相关的证明性材料。(以上材料均各一份)

办理程序 受理-核实内容-回复

法定办理期限 90个工作日

承诺时限 五个工作日

收费标准 不收费

收费依据 无

是否年审或年检 否

联系电话 查询:0718-6277439 投诉:0718-6286345
电话:0718-6262366 邮箱:lfbxw0718#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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