仗着年纪大,就可以倚老卖老、任性乱来吗?有这种想法的人要注意了——
近日,经检察机关公诉,恩施州巴东县73岁的老人谭某俊因构成寻衅滋事罪,被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二年!
2018年11月30日,谭某俊以未给其评贫困户、取消低保为由,在村委会辱骂村书记,并在办公室大吵大闹、拍桌子、摔杯子,引起围观,致使村委会无法正常工作。
2019年2月22日,谭某俊要求危房改造未得到满足,心生怨恨,在村委会办公室吵闹,并将被盖行李带至村委会,强占办公室开铺,致使村委会无法正常工作。
2019年3月19日,谭某俊再次以危房改造未落实为由,在村委会办公室大吵大闹,撕毁会议室党旗,辱骂村委会干部,并将其赶出办公室,引起围观,致使村委会无法正常工作。
公共场合大声喧嚷,造谣生事,扰乱精准扶贫工作开展。
2019年4月2日,巴东县某镇人民政府开展“村村行”活动,县委巡视组召开座谈会,现场有群众百余人,谭某俊到现场起哄闹事,扰乱会场秩序,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,致使“村村行”活动无法正常进行而提前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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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人谭某俊无视国法,无事生非,随意辱骂他人,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,破坏社会秩序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,情节恶劣,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。
鉴于谭某俊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认罪悔罪,依法可从轻处罚;谭某俊已年满73周岁,系老人犯罪,可酌定从轻处罚;谭某俊悔罪表现明显,且年岁较高,可对其宣告缓刑。经综合考量,县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