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13日,我因购饲料到城北菜市场,转了个来回,没见着卖饲料的门店。于是,将车停在老检察院门前,步行找那门店。后来找到了,原来是自己迷失了方向。
找门店的时间大约花了三分钟左右。这时,收到一条信息……是交警发来的,大意是此处停车属于违章,请尽快驶离。……此时,我已驶离了。我认为,交管部门这一举措,相对于过去而言,值得点赞!按过去规定,在违停处停车超过90秒,就要被记分罚款100元。而现在,先发信息通知你,如超过10分钟,再处罚。这一举措比较人性化。
对于交管部门,我曾多次发文吐槽,先后写了《来凤龙山交警之比较》,《从交警不作为说开去》,但这次,我要为交管部门,为交警的新举措点赞!